“基因编辑婴儿”投保疑云:中国平安称相关产品去年已停售
如果投保属实,那么对于保险业来说,将面临一个新的问题和挑战:既然当下婴儿们属于健康人群,但由于医人为干预基因导致其未来感染其他致命病毒或疾病的潜在风险,是否在可保范围之内?如果不可保,是不是意味着露露和娜娜此生将处在没有保险的“裸奔”状态?
《财经》记者 俞燕 | 文 袁满 | 编辑
“基因编辑婴儿”风波持续仍在发酵,保险公司亦卷入其中。南方科技大学贺建奎实验室官网披露的材料称,该项目团队为两名婴儿提供来自中国平安保险集团(下称“中国平安”,601318.SH,2318.HK)的健康险保障。中国平安则表示对此事不知情,该材料提及的其产品于已去年4月停售。
《财经》记者从南方科技大学贺建奎实验室官网获得的一份英文版受试者知情同意书(下称“知情同意书”)模板显示,共有三处提到保险的内容,其中两处提到中国平安保险及其产品名称,分别是第三款“可能的风险及预防措施(Possible risks and precautions)”、 第五款“研究参与方的潜在利益(Possible benefits of participating in the research)”,以及第七款“谁是项目支付方(Who is responsible for the cost of participating in the research)” 。
在“知情同意书”中,第三款第五条称,项目团队会为婴儿们购买健康险(The project team will also purchase health insurance for the baby)。
第五款第二条显示,项目团队在婴儿出生后购有中国平安叫作“Anxingbao”的保险产品(The project team purchases Ping An Group's Anxingbao insurance for babies born)。
第七款第一条称,项目团队将为新生婴儿购买中国平安的一款叫作“A-Star”的健康险产品( The project team will buy Ping An Group's A-Star health insurance for the newborn baby)。
在增补材料中的“长期健康随访计划(Long-term health follow-up plan)”则提到,如果是因为测试中的基因编辑引起了异常,所有诊疗费用将由保险公司和项目组承担,并且无赔付上限(If abnormalities caused by gene editing occur in the test, further treatment should be carried out in the corresponding first-class hospitals. All the treatment costs will be borne by insurance companies and our research group (no amount limit)。
《财经》记者查阅中国平安官网显示,其有一款名为“安星宝”两全险的少儿保险产品,与上述“知情同意书”提到的产品名称的拼音和适用人群一致。从产品编号来看,该产品为2016年上市。
根据中国平安官网上的介绍,这是一款专为少儿设计的两全保险,保障期间为0至25周岁,包括满期生存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两项保险责任,并宣称“特定重疾、双倍给付”。主险之外,还包括加安星宝重大疾病险、附加豁免保险费特定疾病险、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B加强版)、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和B款等五个附加险。
《财经》记者查阅该产品的附加安星宝重疾险条款看到,其提供保障的重疾共有 45 种, 但因输血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感染HIV 或患AIDS、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和变形或染色体异常,以及非输血导致感染HIV 或患上AIDS,属于免责范围,即并不在保障范围之内。
如果为“基因编辑婴儿”露露和娜娜投保健康险情况属实,那么对于保险业来说,将面临一个新的问题和挑战:既然当下婴儿们属于健康人群,但由于医人为干预基因导致其未来感染其他致命病毒或疾病的潜在风险,是否在可保范围之内?如果不可保,是不是意味着露露和娜娜此生将处在没有保险的“裸奔”状态?
11月28日下午,贺建奎在第二届人类基因组编辑国际峰会现场多次表示,自己会为受试胚胎(受试婴儿)的健康负责,并对两个孩子进行长期的健康跟踪。
另一个问题还在于,贺建奎的项目团队在为婴儿们投保时,是否对其情况向保险公司进行了如实告知?如果已提供健康如实告知,中国平安在目前的健康险风险管控体系下,是如何为其通过核保的?
“基因编辑婴儿”投保更大的疑云在于,中国平安方面向《财经》记者回应,经过排查,安星保产品已于2017年4月停售,且根据该产品的要求,必须在婴儿出生后28天才能投保。因此,今年11月不可能发生对“基因编辑婴儿”的承保行为。
该产品条款则显示,投保该产品有90天等待期(因意外住院和连续投保无等待期)。
由此产生了一个问题:如果贺建奎的项目团队未与中国平安相关方面或人员接洽,其为何能在“知情同意书”中明确写明中国平安及其产品的内容?如果该产品已经停售,不可能进行投保,贺建奎是否存在欺骗参与项目的志愿者的行为?如果中国平安有关人员向贺建奎许诺为其提供明明将停售或已停售的保险产品,且在目前的核保体系下有极大可能被拒保的人群,那么中国平安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中国平安方面表示,对于为何其会出现在“知情同意书”并不知情,亦不清楚对方的用意。
有业内人士指出,既然贺建奎团队能在“知情同意书”中言之凿凿地声称与平安有保险业务合作,也许会存在其代理人曾与之接洽和私下业务承诺的可能性。对于代理人或产妇所在医院的驻院保险服务专员或与平安有业务合作的中介机构,是否与贺建奎团队进行接洽和许诺合作的情况,平安方面表示将进一步了解。
对于该“知情同意书”中涉及保险方面的情况,有关监管部门方面亦表示,正在进行了解。
除了中国平安卷入这场“基因编辑婴儿”事件,泰康保险亦“躺枪”。据报道,为“基因编辑婴儿”出具医学伦理委员会签名的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成为舆论中心。而泰康保险于2016 年 11 月16日,以平均每股 6.54 元直接或间接收购了CDH、Honeycare、Harmony Care及Mighty Sky所持的和美医疗控股集团(下称“和美医疗”,1509.HK) 26.44% 的股权,成为其第二大股东。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便是该集团旗下机构。
在今年3月的2017年业绩发布会上,和美医疗副总裁兼秘书陈伟表示,后续和美与泰康将可能在医院项目投资并购、参与公立医院改制、医疗人才培养培训、妇儿相关保险产品开发销售等方面展开合作。
不过,11月27日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已发发布声明,称从未参与贺建奎团队关于“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中的任何实验环节,且婴儿亦非在该院分娩。同日,泰康保险亦对外回应,虽然成为和美医疗的股东之一,但并不参与其及下属医院的日常经营,并已要求其管理层彻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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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苏月 yuesu@caij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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